5月開放同婚共同收養無血緣囡仔 今裁定頭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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佇今年五月立法院修法開放同性家庭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囡仔。佇過去同性家庭干焦會當透過其中一人的名義去收養囡仔,另外一个人無法度有囡仔的親權。佇修法了後,今仔日有一个同性家庭總算予法院裁定通共同收養囡仔,成做修法了後的頭一例。(此則新聞標題、導言、內文皆為臺語文。)
同性家庭怡如佮怡伶,過去因為法律的限制,無法度共同有囡仔的親權;一直到今年五月,立法院修正「司法院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開放同性家庭「共同收養」囡仔,24法院總算裁定,兩人通共同收養囡仔。長期幫助in的民間團體表示,in是修法了後頭一个成功共同收養的同性家庭。
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鄧筑媛表示,「咱2021年4月第一審予人駁回,閣愛抗告到第二審,第二審的法官也經歷過開庭,咱愛去說服法官。」
佳哉in有等著修法;佇怡如怡伶進前,只有同性家庭圍爸、喵爸透過拍官司,佇猶未修法的時成功收養無血緣的囡仔。毋過這陣同性家庭若是欲家己生囝,猶是有難關。
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鄧筑媛表示,「女同志雖然家己有子宮,但是臺灣的同志猶是愛提行李箱,出國去做人工生殖,無法度佇臺灣做,未來咱就是希望人工生殖法,會當修法。」
目前臺灣人工生殖,只有開放予袂生的夫妻做,所費15萬到40萬;同性家庭若想欲做,就愛開2倍到3倍的費用、去國外做;若男性組成的同性家庭,閣會牽涉修法開放代理孕母的問題,民間團體表示,遮的困難攏是未來in欲拍拚的方向。
熊楚瑜/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