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助農民改良土質 雲林2嫌非法堆置萬噸廢棄物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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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檢警調查非法處理廢棄物犯罪組織,發現主嫌從去(2022)年5月開始,假藉土質改良、堆置砂土等名義租賃偏僻農地,一年來非法清除、堆置營建廢棄物約6萬7280公噸,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何男、李男獲准。
滿滿營建廢棄物,就堆置在雲林虎尾河堤旁的一處農地,從去年5月開始,一名何姓男子假稱要幫助農民改良土質或堆置砂土的名義租賃農地,卻將營建廢棄物、有害廢棄物,直接回填或堆置在低窪農地、魚塭來賺取暴利。
雲林虎尾分局副分局長李志文說明,「沒有領有合法的廢棄物清理執照,所以他在清運這些建築廢棄物的時候,他就跟地主或農民說,若你有土方需要回填,我可以免費無償提供。」
警方表示,有民眾聽到是免費土方回填就答應何姓主嫌,後來看到自己農地被堆置營建廢棄物才趕緊報警檢舉,而其他鄉鎮也陸續有類似案件,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後,發現縣內有多處廢棄物堆置場,都是何姓男子負責找地、找人運作。
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數量高達6萬7千多公噸,不法獲利所得高達上億元,經本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何姓主嫌及李姓共犯,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地檢署表示,這個非法處理廢棄物犯罪組織,將廢棄物倒在虎尾鎮、崙背鄉、二崙鄉、古坑鄉與斗六市五鄉鎮的偏遠土地,目前會持續追查不法獲利流向,呼籲民眾若要回填土方,要依合法管道,避免受騙。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