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違停派出所檢舉沒人處理?警澄清:已依法舉發

高雄鳳山和成路段,有民眾日前目擊到汽車違規停在人行道上,而且旁邊就是派出所,但檢舉後經過一小時卻不見警方開單或拖吊,質疑警方對鄰居違規視而不見。對此警方也趕緊澄清,是因車主一開始不在現場,但仍有開單,將依《道交條例》處600至1200元罰鍰。

民眾上個月10日路過高雄鳳山的和成路,看到一台深色轎車違規停在人行道,檢舉後警方回覆已派人處理,但民眾在附近繞行多次查看,2小時過去,轎車卻還在原地,明明隔壁就是南成派出所,讓民眾質疑警方為了敦親睦鄰,對違規視而不見,批評高雄警方要如何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

高市警南成派出所長施東祈指出,「因為隔壁當時不在,之後我們有通知拖吊的前來拖吊,因為拖吊的來,廣播之後車主有回到現場,所以有將車開走,警方還是依法舉發。」

警方澄清車主一開始不在現場,但有依《道交條例》第56條舉發,將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4日回到現場,派出所隔壁其實是店家,上午工作人員忙著將貨品裝上貨車,店家稱當天違停的是客戶的車。

店家說道,「那是我們客戶的車,他如果有來就會停在這裡。」

店家抱怨附近不好停車,整個路段上的住家大多把汽車停在自家騎樓內,但警方表示,高雄雖在去(2022)年1月放寬騎樓停車規定,但僅限機車且須留出通道,人行道則是汽機車都不能停,也提醒民眾別貪方便亂停車,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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