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疫苗案「好心肝」無罪簽結 禾馨營運長依偽造文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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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疫情期間,爆發好心肝診所特權疫苗案件。北檢調查後認為好心肝診所相關人員無犯罪嫌疑簽結。但檢方認定,禾馨集團營運長林思宏,明知旗下2間診所65人不是優先施打對象,仍指示下屬製作不實資料上傳系統,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去年5、6月新冠疫情嚴峻,但疫苗短缺,規定第一到第三類造冊人員才可接種,但台北市好心肝診所卻爆出千人偷打AZ疫苗事件,當時被質疑的特權藝人、名人,先後出面道歉。好心肝負責人許金川也為此遭檢調約談,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黃珊珊,也被告發涉嫌圖利。
經一年多偵查,認為犯罪嫌疑不足,相關被告全都以他字案簽結。而涉入特權疫苗案的,還有禾馨醫療集團。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表示,「林姓被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疑,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禾馨醫療集團去年6月為非優先接種對象施打疫苗,已遭台市府開罰230萬,並終止疫苗合約診所資格。今(26)日北檢起訴書指出,禾馨集團營運長林思宏指示旗下兩家診所,協助立委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42名親友非優先接種對象施打新冠疫苗,再將不實資料上傳系統,北檢以偽造文書罪起訴林思宏。
林思宏說:「聽起來是覺得有點奇怪啦,再看看怎麼跟律師研究來做攻防,因為我們打誰傳誰,沒有任何偽造文書的這個內容,我也不知道,他們認定的意義跟標準是何在。」
至於涉案的林秉樞,北檢表示,因不具醫事人員身分,不構成間接正犯,將他涉案部份簽結。外界質疑禾馨集團透過關係拿到85瓶疫苗,是高嘉瑜向北市衛生局施壓,檢方認定,高嘉瑜只是做選民服務,不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