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弊案 三在押主管遭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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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起重要案件,是有關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包括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等三位高階主管,都被求處重刑。按照檢察官的求刑,在背信罪和內線交易兩項罪名加起來,三個人的全部刑期、都在十五年以上。
經過五次大規模搜索,訊問275人次,中信金併購兆豐金弊案,上午偵查終結,而三名在押的前中信金高階主管,都被檢方求處重刑。
前財務長張明田涉嫌銀行法背信,求處十年,併科五千萬,證交法內線交易的部份求處12年,併科兩億;法務長鄧彥敦,銀行法部份求處八年,罰金三千萬,內線交易十年,罰金一億;財務副總林祥曦,分別被求處九年,罰金四千萬,和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而在逃的辜仲諒等人,持續發佈通緝。
檢方調查中信金涉嫌內線交易,從94年8月起,利用中信子公司購買兆豐金股票,總值158億4千多萬,94年10月起,再用巴克萊證券帳戶買賣結構債,總值108億1千多萬,之後才在95年2月9號,公佈併購兆豐金,內線交易罪證明確,而日前以證人身分約談辜濂松之後,第一波偵查終結,後續除了繼續追緝辜仲諒等人,也將調查其他主管的涉案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