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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告注脂肉須明確標示 7月1日起最高開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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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火鍋業者以「雪花牛」標榜肉品上等,但有些恐怕不是天然的原形牛肉,而是經過加工過的「注脂肉」,為避免民眾誤解,食藥署昨天公告,業者若使用注脂肉須明確標示,否則最高可開罰400萬元,新制從7月1日上路。

將一片片佈滿油花的雪花牛放進火鍋涮一涮再吃進嘴裡,口感相當滑順,但其實有些市售的雪花或霜降牛不一定是原形牛肉,而是經過加工過的「注脂肉」。

當記者問起民眾以前是否有聽過注脂肉,王小姐表示這個名詞是現在才聽過。所謂的注脂肉,是以人工將油脂注入瘦肉中充當油花,以抬高牛肉或牛排的身價,而且注入的油脂不一定是牛油,可能是奶油或植物油,甚至還包括各種食品添加物。

避免消費者誤解,食藥署17日公告,業者若販售注脂肉必須以中文明確標示,毒物科醫師更提醒,三高患者應避免攝取過多注脂肉。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血糖高、血壓高和血脂肪高的患者一定要注意不能過量攝取,因為我們就擔心說你長期過量攝取注脂肉的話,你可能會血液中的血脂肪濃度就會比較高,長期的話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陳瑜絢表示,「重組肉或注脂肉沒有做明確的標示的話,是要處罰3萬到300萬,如果是標示不實的部分的話,是會處以4萬到400萬。」

食藥署強調,不論是重組肉或注脂肉都是合法加工肉品,但須標示清楚,新制從7月1日上路,而醫師則是提醒,加工肉品必須煮熟後再食用,以免有細菌汙染,降低食物中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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