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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前經理人涉基金炒股套利 今起訴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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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投信前經理人黃常恩,多年前涉嫌利用基金炒股獲利,以親友名下人頭帳戶,低價買進股票,再利用管理的基金,進場拉抬股價後,套利超過4千2百多萬,造成投信和基金嚴重虧損。檢方今(5)日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起訴黃常恩等5人。

群益投信前經理人黃常恩等人,涉嫌暗盤操作,利用基金炒股獲利,台北地檢署歷經近2年偵辦,今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起訴黃常恩等5人。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表示:「(黃常恩)明知相關法令及內部規範,仍以追求私利,然其到案後坦承部分犯行,並與投信公司達成和解,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黃常恩被指控,在2017年和2018年間,以親友名下人頭帳戶,低價買進晶電等多檔股票,再利用職務之便,用管理的基金進場拉抬股價,套利4200多萬元,造成投信和基金,嚴重虧損。而國內近年來,陸續爆出投信經理人炒股,內控和外部監管等機制,備受質疑。對此,全金聯更提出示警。

全國金融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表示:「因為這可能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不要只是單純的視為偶發性的個案,業者應該要有這樣的一個警覺,主管機關這邊,他應該去加強它這樣一個罰則。」

全金聯表示,投信業者不能輕忽,員工炒股問題,僅視為偶發狀況,應加強內部考核。而業者無法自律,證期局等單位,也要加大外部稽查力道,對違規者重罰,並建立完整吹哨者保護制度,鼓勵檢舉不法,修補監管漏洞。

證期局投信投顧組組長古坤榮表示:「法規部分我們就弄得更完善,那(投信)公司部分,內控就請他們更加強,希望從這個制度上面,規範上面把它弄得更嚴謹,也讓大家不要存僥倖心態。」

身為投信主管機關,證期局則回應,都有要求投信員工,申報持股情形,並定期調閱買賣紀錄,檢查股票等交易情況。現在已經著手改善制度和管理層面問題,以杜絕員工鋌而走險、監守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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