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補帖/四大公投12/18登場 時程、門檻、意見說明會一次看

12月18日將舉行「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票,四案分別為「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珍愛藻礁)」。11月13日起20場意見發表會陸續登場,分別由華視、民視、中視、台視、公視轉播,中選會網站亦有同步直播。

1、誰有投票權?

依規定國民須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各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才符合公民投票投票權人的資格。

根據中選會11月8日公告,此次公投原定投票日期為110年8月28日,因受嚴重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延期,但投票權人仍以原投票日110年8月28日有資格者為限,因此110年8月28日後年滿18歲的國民,無法參與此次公投。

又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已編入投票權人名冊之投票權人於110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中選會也特別製作政策說明單張文宣,請戶政事務所加強宣導。

2、公投有哪四案?

3、公投通過門檻?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本次公投將於12月14日前公告投票權人總數。

4、如果公投通過了?

本次公投將於110年12月24日公告投票結果。「重啟核四」屬於重大政策創制;「反萊豬」、「三接遷離」(珍愛藻礁)屬於重大政策複決;「公投綁大選」則是立法原則創制。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規定,有關重大政策的「重啟核四」、「反萊豬」、「三接遷離」,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公投綁大選」為立法原則創制,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經創制之立法原則,立法機關不得變更;於法律、自治條例實施後,二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

5、20場意見發表會,名單一次看

依規定,意見發表會由提案人之領銜人代表正方,行政院、立法院或依公投法第20條成立之反對意見辦事處代表反方,並由中選會主委、副主委及委員擔任主持人。

正反方代表人意見發表分2輪進行,每一輪各12分鐘,雙方各有24分鐘,而每一案都有5場意見發表會,讓正反意見充分向社會表達,讓投票權人在充分資訊下,行使公民權利。

四案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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