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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退休後私校任職 衍生「私校門神」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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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政府官員,在退休後會被私校延攬任職,但這種現象也引發「私校門神」等爭議。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長潘文忠,曾在2016年表示,會修改「教育部組織法」,限制高教和技職司長以上的官員,在離職或退休後,三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或校長。但工會調查,幾位本來就在私校任職的前官員,事業變更大了,而在潘文忠任內,又新增3位教育部長、1位次長等官員,也被私校延攬,呼籲相關單位重啟旋轉門條款的制定。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 劉梅君表示:「(如果)不是要正當辦學,能夠撥亂反正,讓它導向辦學的正途,我要你幹什麼。」在看板上,洋洋灑灑列出許多政府前任官員姓名和現在職稱。高教工會點出,在過去20年來,有不少官員在退休或離職後,前往私立學校擔任要職,有「私校門神」疑慮。

高教工會秘書蘇子軒說:「(卸任官員)他很有可能透過自身,他累積的很多政商關係,去影響評鑑,跟獎補助款分配的公平性,可能(考量)也可以去,這些私校當靠山,所以說,就去制定,偏袒私校經營者的一些政策。」

以教育部的前任官員來看,包含前部長楊朝祥、曾志朗、黃榮村、吳清基等人,都在卸任之後轉任私校的校長、董事等職務。工會調查,至少三間學校大量聘用卸任高官,比方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董事長是前外交部官員、馮寄台;佛光山系統大學的高階行政職,有幾位都和教育部有關;至於台北政經學院,除了有好幾位教育部長,還有前經建會副主委和國發會主委。

高教工會指出,官員離職轉任私校,可以經由自身累積的人脈資源,影響評鑑或獎補助款分配,更有可能協助擺平一些校園弊案,不應該被縱容。

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表示:「找這些高官來,你的學校就可以振衰起敝,但這個真的是振衰起敝嗎,那這些以官員為主的行政的主管,(舉例)也會某種程度,打壓校內的異議人士。」

教育部回應表示,曾研擬修正教育部組織法,增列相關規範,但因為涉及機關組織法體例,還需要通盤評估;教育部也採取了限制私校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支付再任人員的薪資、已領退休金的再任人員,退撫儲金由私校負擔等作為。目前退休再私校的人數,從106學年的1855人,到110學年是1004人,未來會持續落實、降低再任私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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