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罪修法期限將屆 民間司改會批法務部趕作業急就章

法務部日前將肇事逃逸罪的修法草案,送進立院審議。民間司改會今天出面批評,法務部修法牛步,拖了一年多時間,直到現在逼近修法期限,才趕著「交作業」,完全就是急就章。他們也抨擊草案條文有諸多瑕疵,立法院切勿照單全收。
 
民間司改會12日找來專家、學者召開記者,質疑法務部提出的《肇事逃逸修正草案》草率修法。他們指出早在2年前,大法官就諭知主責機關要限期修法,但法務部直到逼近修法期限才函送草案,完全就是急就章。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批評,「他(法務部)卻拖到最後一刻,才推出一個非常粗糙的法案。那行政院或者法務部,他們在想什麼,他們是要逼立法院吃下這個粗糙的法案嗎?」

民間司改會批評,法務部版的修法,沒有針對「逃逸」二字清楚定義,民眾可能解讀成不能離開現場,但留在現場無作為,或是已經打給救護車才離開,算不算逃逸?法務部都沒有交代,專家也直指,道交條例都比這次修法來的更嚴謹。

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委員蔡晴羽說:「譬如說有的是學生要去考國家考試,或者是說今天真的有什麼緊急狀況,那他到底什麼情況之下是不會觸法的。這個在現在的草案,是完全沒有處理的。」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盧映潔也表示,「所謂的留下來處理,到底要做什麼事情?但是我們看到法務部、行政院的版本,他仍然維持過去的這個『逃逸』這個用詞,這個用字不明確的用詞。」

法務部版的草案,被抨擊存在諸多瑕疵,民間司改會呼籲立法院不要照單全收,並認為當務之急,應該要立即檢討法務部版本,但同時也要在五月底前修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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