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買賣現行法令 管狗不管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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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台灣、寵物數量最多的是狗、超過一百一十萬隻,貓的數量也每年增加、有二十一萬多隻,不過您可能不知道,現行的動物保護法,在寵物買賣的規範上,只管狗、卻不管貓,也就是說,買賣貓無法可管。
寵物店櫥窗內的小貓,不管是在睡覺,還是在玩耍,模樣十分可愛。比起養狗,飼主要花時間清洗、蹓狗,養貓,相對安靜,貓還會自己清潔毛髮,因此選擇養貓的人越來越多,不過現行的動物保護法,只明定買賣狗,必須申請登記許可,但買賣貓、卻放任不管。
動保法,管狗不管貓,放任業者大量繁殖,販賣有遺傳疾病的貓隻,甚至還成為不肖業者,以賣貓的名義、做違法賣狗的掩護。
因為沒有管制,飼主養貓也不需要做寵物登記,也許被棄養的貓,最後會進入動物收容所,不過動保團體表示因為貓和狗習性不一樣,被認養的機會少之又少。
因為有人買、就有人賣,業者不必受限,大量繁殖販賣貓隻也無法可管,變成除非貓被虐待,不然動保法也保障不了牠們的權利。
公視新聞林靜梅陳柏諭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