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房產成交1600萬登錄3200萬 買賣方均觸法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買賣房產根據現行規定,必須在30天內進行實價登錄,不過嘉義有一名地主以1600萬元賣出土地後,卻和買方達成協議,登錄成交價的兩倍價格3200萬,結果買賣雙方因而觸法,都遭到法院判處拘役。

嘉義三名投資客,合資向江姓地主以1600萬元買下一塊位在嘉義市的土地,雙方到地政事務所交涉時,簽下了成交後,辦理不動產實價登錄申報價格3200萬的附帶條件,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不實申報,已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買賣雙方都被判拘役。

嘉義地院庭長洪嘉蘭表示,「實價登錄會影響附近鄰近土地的交易價格,買方那邊有三個人,賣方那邊一個人,都是相同都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房仲業者分析,因房市處於修正期間,市場上出現不少預售屋價格和興建完成後的成屋價格,賣價有落差,確實有業者在銷售餘屋時,將「價格作高」,以低報高來「守住」房價。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說,「那要求買方配合所謂成交價格不要低於原來的賣價,這樣的一個情況,通常因為對買方來講他是相對是有好處的,不管是在貸款的金額上可以比較高,或者是建商的回饋會比較多,那這個部分的配合是有的。」

對此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資訊公開的大原則大方向上路,但是執行面有非常多的漏洞跟很多缺失。民間團體認為目前實價登錄只要在交易後30天內完成,對比歐美和日本,都不夠即時,呼籲應該儘速修法,新增像是門牌揭露、即時登錄等規定,才能讓房市價格資訊更公開透明。

 

823公投》重啟核三,你怎麼看?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