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長照扣除額」 藍綠立委要求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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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下午立院財委會初審。不過,政院版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2萬,藍綠立委都認為金額太低,等於一個月只有一萬塊,不符合實際需求,傾向提高扣除額。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有長照需求者,約一半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如果加上身障扣除額20萬,一共32萬,另外醫療費用,也可列舉扣除,足以支應。
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增訂長照扣除額,下午立院財委會進行審查, 目前政院版草案長照特別扣除額部份,每人每年12萬,適用對象大幅放寬,身心失能者家庭,不論聘用看護、長期入住長照機構等,無須檢附證明,全部適用。另訂排富條款,綜所稅稅率20%排除。不過,朝野立委提出版本,傾向提高扣除額。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基本上12萬,那變成一個月一萬,真的不夠,那我們希望能夠翻倍,就是24萬。」民進黨立委郭正亮說,「12萬我認為當然是不夠,因為國民黨是提24(萬)嘛,他也願意有一個折衷,你如果採中間點,就是18(萬)不是嗎,所以這個大家就要討論。」

長照扣除額版本,各黨團版本都不同,親民黨團提出應該提高到30萬,國民黨部份立委版本扣除額是24萬,民進黨部份立委提案版本,12萬到20萬都有,扣除額該多少,財政部、朝野立委協商喬不攏,政院版草案能否成功闖關,還有變數。財政部表示,如果政院版通過,預估稅損約20億,強調12萬足以支應。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需要長照需求者來看的話,大概有一半以上都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去年我們已經把(身)殘障特別扣除額調高到20萬,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的話,基本上(合計)有32萬,這個金額可以扣除一些醫療的費用的話,他也可以申報列舉扣除。」
不過,社福團體認為,扣除額多少,不是重點,而是真正弱勢照顧不到,甚至連一般戶月薪3萬初,其實根本就免繳所得稅,無法受惠。
身心障礙聯盟祕書長滕西華表示,「月薪三萬多這一些人以下,都不用繳稅的,錢都拿去聘外勞了,但是他也沒辦法受惠啊,或者是說他自己在家照顧,他的錢全部都用在其他的服務,因為他住不了(長照)機構嘛,他可能在這一波裡面就沒有辦法受惠。」
另外社福團體認為,政院版草案,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的部份,也有問題,包括失能認定標準說不清楚,以及「長期入住長照機構」才適用,等於變相鼓勵民眾入住長照機構,反而會阻礙會社區長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