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水汙染防治法修法重罰 5年來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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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廢水直接排出,環保稽查人員摸黑突擊彰化一家電鍍工廠,發現業者偷排毒化物,其中總鉻超標達4452倍!由於2012年水汙法修法通過,業者最重會被罰2千萬、還有刑責,環保署表示修法這五年來,彰化違規案件26件最多,其次是新北21件,不過整體來看,嚴重犯罪案件從2015年的35案降為2018年的7案,排放廢水的濃度也逐漸降低。


環保署水保處長 顏旭明說:「排放有害廢水超標到今年其實已經沒有發生了,所以這次的修法,它其實在這個刑法入法以後產生很大的嚇阻力量。」
環保署指出,以繞流的偷排行為來看,修法前處分429件罰1億元,修法後件數減少,但罰鍰卻為2.6倍,顯示重罰有用,不過修法似乎只能嚴管工業排放,住在雲林水林鄉的居民指出,當地養豬廢水常常違規排放,卻抓不勝抓,居民苦不堪言,但檢舉很難成案,就算處罰也罰得不痛不癢。

尖山腳社區反畜牧場自救會 李明遠說:「都錄到影了,但還是不能對它有開罰的動作,因為等環保人員來採樣,時間已經過頭了,因為我們整個查緝人力的不足,其實嚇阻性還是不足。」
根據環保署統計,過去三年,裁罰畜牧場違規排放的案件,超過九成,罰單都低於10萬元,統計2015年到2018年,處分共782件,但總金額才2540萬元,儘管環保署有意透過修法加重處罰,把罰鍰基數提高為3倍,卻引發反彈聲浪,目前修法擱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