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的苗栗後龍「西湖濕地」,最近被人傾倒大量土砂和爛泥。原來是縣府,在進行漁港的淤沙疏濬工程,卻把這些淤沙倒入濕地,也讓保育團體痛批,縣府嚴重破壞生態、帶頭違法。而縣府也坦承疏失,會在一個月內清除、恢復原貌。 怪手停放在西湖濕地的海岸線上,現場還有數量龐大的土砂和爛泥,這些都是從附近的「公司寮漁港」挖出來的底泥,縣府清淤後將它們全部堆置在西湖濕地內,讓生態學者搖頭,痛罵縣府搞不清楚狀況。 台灣生態學會研究員 趙克堅認為,「公務人員對這方面來講的話十分的不用心,現在已經通過了濕地法跟海岸法,我剛剛有跟他們提到,濕地法跟海岸法的時候,他們竟然不知道說這個地方是,他們只知道這個地方是國家濕地,可是他們不知道是說有受到濕地法跟海岸法的管轄。」 台灣生態學會表示,苗栗縣後龍的西湖濕地,沙灘上有許多大型沙蟹,也是東方環頸鴴重要的繁殖地,被列為國家級重要溼地之一,受到濕地保育法保護,苗栗縣府帶頭違法,對此苗栗縣農業處坦承疏失。 苗栗縣農業處副處長 陳樹義表示,「漁業署核定給我們機關做清淤,就是就地養灘啦,那一開始就是養灘,後來剛好它濕地法通過也公告,我們這邊可能有一點遺漏掉,這個部分也深感到抱歉。」 苗栗縣府解釋,早期西湖濕地尚未劃設為重要濕地,所以清淤後才會就近傾倒養灘,但104年已被公告為國家重要濕地後,農業處不知情,才會繼續傾倒淤沙,水利署已經要求恢復原狀。 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副局長 林玉祥表示,「他們農業處辦理漁港的清淤的時候,它就把設計就是做這樣的處置,但是沒有知會我們這些權管單位的話,那應該是兩個(縣府與廠商)要做連帶的處分,那一個月內會把那些清出來的土把它清掉。」 對於縣府解釋不知情,學者認為是推卸責任,因為身為地方主管機關、西湖濕地又在苗栗縣內,怎能說不知情,要求縣府應該檢討相關失職人員,避免往後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