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國徽歸國家所有 不允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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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總統的主張、行政院今天進一步說明、根據相關法令的規定、中華民國的國旗和國徽、是中華民國政府所有,任何其他相同或相似的圖案、都不應該做為政黨標章。內政部下午也表示、將進行修法、避免國徽跟黨徽混淆不清。
面對國民黨堅持不改黨徽的強硬態度,行政院今天上午表示,政黨標章不應該和國徽混淆不清
雖然行政院延長了總統對國徽爭議的戰線,不過民進黨團也發現到,現有法令當中,對於國徽國旗的規定,並沒有針對相同或近似國徽的標章,訂定具體罰則,民進黨團認為,未來應該修法,避免國徽被仿冒濫用
對於修改國徽國旗法,內政部下午表示,將在三個月內進行修法,同時也呼籲國民黨修改黨徽,和國徽有所區隔
公視新聞蔣宗裕陳柏諭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