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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悲傷為動力 受害家庭推動防制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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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六年來,因為酒駕肇事致死的人數高達1550人,相信大家都還記得,五年多前台大醫師曾御慈,走在回家的路上,卻被酒駕肇事者迎面撞上,不幸去世。而在兩年多前,員警陳昭宏,也在值勤時,因為酒駕女子撞擊而失去右小腿。而這些因為酒駕破碎的家庭,都將悲傷轉換為動力,全力推動防制酒駕工作。

奮力爬上攀岩牆,只是想證明,就算少了一隻腳,還是能克服困難,2015年7月,員警陳昭宏正在快速道路上執勤,沒想到遭到酒駕車輛,迎面而來猛烈撞擊,雙腿膝蓋以下粉碎性骨折,把右小腿截肢後才保住性命,經過努力復健,對不服輸的陳昭宏而言,每一步都是難以言喻的感動。

陳昭宏說,「腳既然截肢了,不在我的規劃裡面。但是我會覺得說,我不會因為這樣失去我原來的生活。」

38歲的陳昭宏,沒有怨天尤人,反而很感謝妻子和身邊的人一路陪伴,才能走到今天,去年他還對妻子補了一場浪漫的求婚。他說:「我在值勤時因為被陳以恩酒駕撞傷,幾乎失去了雙腿。那天,當我從截肢手術醒來後,我最害怕的不是失去雙腳,而是會害怕失去你。」

陳昭宏說,他算是很幸運的,因為很多酒駕造成的破碎家庭,可能連補救機會都沒有。

瑞芳火車站門口是陳敏香過去最常和女兒說再見的地方。2013年5月28日晚上,她的女兒--台大醫師曾御慈,從瑞芳老家回新北市土城的住所,過斑馬線時被一名酒駕開車的男子,以時速八十公里迎頭撞上,男子第一時間還肇事逃逸,33歲的曾御慈送醫不治,陳敏香再也等不到女兒回家。

目前是台灣酒駕防制協會理事長陳敏香回想:「自己後來警覺到說,一切都不可逆、無法回到從前的時候,內心裡面真的非常地痛苦。」

2013年6月3號,立法院火速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罪最重可處有期徒刑七年提高到十年,被稱為「曾御慈條款」。根據統計,過去七年,每年平均有221人因為酒駕喪命,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因為酒駕致人於死、被判刑10年上限的個案。

有民眾受訪認為,「像有些高學歷或是對社會滿有貢獻的人,都因為這樣子就走了,覺得也真得很可惜。應該是要嚴辦。」

陳敏香說,「只能把它想成說,她是在另外一個世界,暫時沒辦法跟我互動。」

無論肇事者被關多久,都換不回受害者的寶貴生命,陳敏香說,她要把女兒的精神和理想,轉換成推動酒駕防制的動力,但願不要再有家庭,像她一樣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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