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火慘劇 新北全面拆除頂加違建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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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市連續發生違建大火,新北市政府大動作,要全面執行頂樓加蓋分租套房拆除作業,而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也再度表示,拆違建不會管是否為83年前後,而是有公共危險的優先拆除。但強制拆除的同時也有爭議,尤其是房客的權益,民間團體呼籲,必須顧慮到弱勢民眾。
新北市樹林三龍街這棟頂加四層樓違建,被屋主用木板,格成158間出租套房,租給移工,遭到新北市工務局強制拆除,另外,新北市104年成立頂樓違建出租套房專案查緝,專案列管930件,已拆除725件,剩下205件要是在12月7日之前,沒有自行拆除,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就會強制執行。
==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長 馮兆麟==
對於新產生的違建
我們一定是要即報即拆
不要讓他再產生新的違建
對於舊有的
新舊劃分日期
以前的既存違建也是要執行
但這些案子有這麼大的量體
要怎麼樣去做篩選
就必須要透過相關的機制
不只是頂樓違建出租套房,新北市目前列管違建,將近19萬件,數量全台最多,台北市也有10萬件,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受訪時坦言,台北市違建累積幾10年下來,是國人缺乏守法習慣造成,這不是短期內可以拆完。
==台北市長 柯文哲==
我倒覺得是這樣 加速都更
每一個新的都更案 不准再有違建
一步一步這樣去處理
會比較實在
硬拆 太危險的 當然要拆
其他的 你要硬拆
第一個 10萬戶也拆不完
柯文哲建議,從都更著手,也認為,不少住在違建裡的民眾,屬於弱勢,但有公安疑慮的,還是必須要拆,如此一來,可能損及房客權益。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 曹筱筠==
民法契約裡面
房東跟房客的契約
一樣是有效的契約
不會因為你住到違建
它就是無效的
所以在一拆除的時候
就可能造成整個契約去中止
這情形之下就會變成說
房客的部分就變成很大的損失
曹筱筠希望政府在拆除違建的同時,也能考量到後續安置的措施,不要讓他們成為二度受害者。
記者 台北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