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杜司法濫訴 罰鍰擬從6萬提高至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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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杜司法濫訴,法務部和司法院今天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提出將濫訴罰鍰從6萬提高到12萬,並考量像是妨害名譽罪這類輕罪除罪化,不過,卻遭到立委質疑會剝奪人民的訴訟權。
檢察官忙辦案,以105年為例,偵查案件數量超過46萬件,平均每位檢察官每個月會收到大約80件新案,難以負荷,工作量過大,而法官也有同樣處境,要如何杜絕司法濫訴,法務部和司法院到立法院,分別提出,將濫訴罰鍰從6萬提高到12萬,並考量將妨害名譽罪這類輕罪除罪的可能性,不過,卻遭立委質疑,將可能限縮人民的訴訟權利。
==國民黨立委 吳志揚==
對很多人來講
名譽是他的第二生命
甚至他看的比生命還重
所以這個時候
你可能不是 輕易認定
它是可以除罪化的一件事情
有立委則提出,濫訴問題,也該從司法人員做檢討,對於一昧追訴的檢察官,必須有究責的規定。
==民進黨立委 段宜康 vs 法務部長 邱太三==
打輸官司 還上訴到二審
二審你又輸掉 你二審再輸掉
那這檢察官不就是笨蛋嗎
如果我們就濫訴標準
是對人民做要求
那我們相對來說 也要要求檢察官
大概除了有陪審團制的國家
會限制檢察官上訴
其他大部份西方國家
基本上絕對有
事實審 二審的這樣的機制
面對立委質疑,要如何杜絕濫訴,以防司法資源遭到浪費,並且要兼顧人民的訴訟權,看來司法院和法務部還要再設法想對策。
記者 蔡慧玲 邱福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