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排富.審核寬鬆 毒梟.詐犯都找法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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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顧名思義就是扶助無資力的弱勢民眾打官司,經費來源幾乎全倚賴政府捐助,但在前年立法院修法後,將本刑三年以上的強制辯護案件,新增為可申請法扶律師,導致案件量大增,重罪甚至占了6成。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周漢威==
104年以後我們的案件量
每年是以20%的比例大量增加
刑事已經占到51跟52(%)
比民事還多
其中重罪的案件
在所有刑事案件裡面
接近5成到6成
周漢威指出,法扶設立初期,強制辯護案件是不需資力審查,但是104年修法後更為放寬,顧及人權,連案情都無需審查。而強制辯護案件,以毒品案占最大宗,還有些是重大金融犯罪、詐欺案,即使被告有錢請律師,也都來申請免費的法律扶助。
==律師 謝孟羽==
當然大家有社會觀感
是不是所有的重罪我都要輔助
這樣子會不會排擠到資源等等
我覺得這邊法扶可以做思考
法律的部分是不是有可能
加進排富或是再做一些修正
或是說 其實他還是要審查
他到底是不是顯無理由
由於法扶案件欠缺排富條款,審核機制寬鬆,以致於案件量逐年增加,不但耗費法扶經費,也浪費司法資源,如何讓法扶回歸初衷,恐怕還是要經由政策調整。
記者 郭采彥 陳昌維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