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換補休非加班費 家扶被開罰16萬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社工是助人的工作,不過社工自己的勞動權益也常被提出來討論。社工職業工會表示,加班後換補休而不是換加班費,是社福界長年以來的常態,但也因此,家扶基金會被台北市勞動局勞檢後認為違法,開罰16萬元。家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二月時一審敗訴,現在上訴中。 成立67年的家扶基金會,在全台有24個家扶中心,長期幫助台灣貧困弱勢家庭,都是靠家扶1500名員工付出愛心跟努力,不過現在卻傳出,台北市勞動局認為家扶叫員工加班,卻沒有讓員工可以選擇加班費,開罰16萬元,家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家扶基金會行政處長 王聖基== 當時是在104年的時候 我們有員工因為他加班了 來勞檢的時候 他認為說 我們沒有優先發給加班費 所以他要開罰 但是我們主張說 這個員工都已經加班完畢 都已經申請補休完畢了 所以他的權益 其實並沒有受到損害 今年二月時,家扶一審敗訴,現在已經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社工職業工會則表示,為了不增加人力成本,補休是社福界長年以來的常態。 ==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 陳新皓== 單一的選項 補休 這其實是長年以來的常態 如果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話 我們也可以理解 機構在經營上面會有壓力 但是這其實是長期以來 我們勞動權益並沒有被完整保護 所造成的一個落差 工會也指出,結構性的問題在於,他們很多業務來自政府補助,但補助經費跟實際支出有很大落差,希望社福機構在確保基層勞工權益後,勞工才能和機構站在一起,向政府爭取經費,也才能改善整個產業的服務品質跟勞工的工作條件。 許恆慈 莊志成 台北報導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