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押被告律師閱卷受限 立委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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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為涉嫌收賄遭到收押,當時律師要求閱卷卻遭到拒絕,去年大法官會議釋憲,認為不該限制律師的閱卷權,立法院6號進行刑事訴訟法修正審查,要給予被告閱卷權的保障。
==民進黨立委 蔡易餘==
大家可以在這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法中
配合大法官的解釋
讓我們找出一個最恰當
羈押中的防禦
辯護人如何
替被告行使防禦權的一個方法
除了取消被告閱卷權的限制,也有立委提出,強制辯護應該從審理程序擴及到偵查程序。
==時代力量黨立委 黃國昌==
沒有在偵查階段
付予被告有律師協助
強制辯護的權利的話
到審判階段
才透過指定公設辯護人
或者是請法扶律師來協助辯護
實際上面 都已經太晚了
不過,法務部擔心,如果為了讓被告得到充份防禦,給予被告在偵查中,有檢閱、抄錄和攝影的權利,擔心卷證有洩漏的疑慮,因此,建議在事實有變造證據,或危害他人生命等例外狀況,能由檢方請求法院提出卷證資料。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譬如)有一份證據裡面 有十個證據
我們認為其中一個證據
可能會有例外情況
希望這份證據 法官看
不要給當事人看
法官在裁定的時候可以做依據
大法官會議去年四月29號做出解釋,司法院得在一年內完成修法,不過,法務部和部份立委,意見仍分歧,下午將繼續在立法院,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