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正三讀 罷免可宣傳.門檻下修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至於罷免限制也修正,改作相對多數,同意票達選區總人數的4分之1以上,就通過罷免。 因為不滿國民黨立委強行通過服貿,民眾發起割闌尾計畫,罷免蔡正元等3名立委,雖然蔡正元的案子成案,卻沒有過關,也引發罷免門檻是否過高的修法討論。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提出門檻下修為選舉人總數的1%,連署比率也降到10%,罷免案也可以進行宣傳;通過門檻上,也從現行的雙二一制,改為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同意票數達到選舉人總數1/4以上,就罷免通過。當初大力推動修法的時代力量,以及割闌尾計畫的推動者,都認為這是還權於民。 ==時代力量總召 徐永明== 那我們今天很高興 選罷法做一定的修正 尤其讓這個罷免權這一塊 回復到一定平衡的狀態 可是我們比較可惜的就是說 就是關於這個罷免門檻 還是存在 ==割闌尾計畫發言人 林祖儀== 台灣的民主的進步 在民主的進程上面 是有很重大的意義 過去因為罷免門檻高,台灣只出現過3次罷免立委的情況,除了割闌尾計畫,還包括3年前的罷免吳育昇案,因為未達連署門檻失敗;而1994年,反核團體也提出罷免擁核立委林志嘉等5人的罷免案,也是失敗告終。由於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因為同志婚姻修法,引發民眾不滿,可能成為修法後的罷免適用對象。對此,柯建銘淡然處之。 ==民進黨總召 柯建銘== 要怎麼樣我都面對 這是民主社會呀 不是用恐嚇就 立法委員就不敢提法呀 ==國民黨總召 廖國棟== 那個是執政黨必須要去 認真面對的事 這次修法,除了罷免可以宣傳外,未來罷免案被提議人和被罷免人,都可以在電視節目,或大眾媒體上宣傳,也要安排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在選區設置支持與反對罷免的辦事處。 記者陳佳鑫 謝其文 台北報導

專題|改造地獄路 台灣行人路為何難行?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