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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旅館訂金規範修訂 可收全額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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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飯店旅館的訂金規範,有重大的改變!觀光局和行政院消保處討論修改「訂房定型化契約」,為了參考國際作法,將修法,未來旅客訂房時,業者可收取全額訂金,但是3天前取消可全額退費,最快年底實施。 不少民眾假日外出旅遊,都會先預訂住宿的旅館、飯店或民宿,而且最多只要預付房價的三成當訂金,不過未來旅館訂房,業者可選擇不收訂金,或是要求民眾一次付清全額房價,若因故取消,訂房則可展延。 ==民眾== 那如果因為我訂了那個飯店 付了全額 因為臨時狀況不能夠去住 那因為綁住那一年 就等於說 我規劃我未來一年內 一定要去住 所以我覺得這種旅遊不夠輕鬆 ==民眾== 如果你會想退房 一定有什麼原因 搞不好是不方便 或者是這家旅館不OK 觀光局和行政院消保處日前討論、修改「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規定,未來新版定型化契約有四種選擇,包括第一種不收訂金,第二種是依現行規定,平日收三成訂金、三天以上連假收五成訂金,退費在14天前取消可全額退,前兩天到三天、可退訂金三成,當天中午到前一天退兩成,當天中午過後、則不退費;第三種是業者可收全額房價,入住前三天取消,可全額退費;第四種也是收取全額房價,但保留一年內可更改入住時間。 ==台北萬豪酒店公關副理 陸宜== 如果真的未來有這樣規定的話 當然對於飯店本身 是會比較有保障 也就是說我們不怕 可能客人到了最後一刻(退房) 或是我們會因此必須要 留住太多的房間 未來如果說真的 這樣子規定的話 那我們會按照法規來走 不過消保處強調,相關規範還得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做最後核定,不排除最快年底公告上路。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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