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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私校門神 教部高官離退3年內禁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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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擬修法,規定教育部的高級官員,在離職、退休後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或校長等職務。但高教團體認為,這樣只做半套打假球,教育部應該制定、禁止擔任私校的各種「有給職」,才不會變成私校門。 今年才剛卸下教育部官職的前教育部次長陳德華,目前擔任私校的講座教授,前年離職的前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則在私校擔任主任秘書,高教工會批評,雖然教育部研擬修法,增列了「旋轉門條款」,離職退休後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或校長等職務,不過講座教授、主任秘書等高薪職位卻不受限。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 陳書涵== 他根本不一定需要當校長 他不需要當董監事 不需要當董事長 他可以上從副校長 下至兼任教師 他只要在私校 隨隨便便掛上一個職務 他一樣能夠發揮 他私校門神的影響力 ==高教工會秘書長 陳政亮== 現在 私校競爭那麼激烈 又有少子化的危機 誰不想抓住一個高官 能夠讓我將來 在爭取獎補助款 幾千萬 甚至上億的經費的時候 怎麼樣 能夠幫我疏通疏通 高教團體指出,不少私校希望藉由前教育部高官,可以暗中發揮影響力,協助學校取得競爭型計畫經費。因此他們呼籲,應該全面禁止教育部官員,在離退後到私立學校擔任各種「有給職」,不過教育部強調,不會因為個案影響法條設定。 ==教育部人事處專委 丁慧翔== 依照我們的這個 決策責任的負擔 單位主管是負有決策的責任 所以這個是為什麼 我們在設計(修法) 是司長處長以上的職務 我們要把它限制 要完全 去顧及到 這兩種權利 價值之間的一個衡平 教育部說明,在公益和個人的工作權間,應該要平衡,所以旋轉門條款,只對司、處長以上官員,有轉任限制,後續也會廣納各界意見,為修法作調整。 記者 曹晏郡 吳其昌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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