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防車遭挪用 監院糾正警署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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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天針對全國警用車被不當挪用給行政機關人員當公務車的情形,對警政署和交通部提出糾正。
監察院從去年開始,就持續調查警用偵防車遭挪用為機關首長座車的情形,今天正式對警政署及交通部提出糾正,警政署要負不當使用之責,交通部則沒有善盡監理之責,因為警察用車不必繳稅,但機關用車必須繳稅
這些車輛在調查期間都已經歸還警察單位,或是補辦借用公文。至於稅金,則要等收到糾正案文後,再行補繳。而下午監察院再通過對行政院和財政部的糾正案,批評政府金融紓困,政治凌駕專業
這份報告點名批評政府接管中興銀行,強化了銀行不能倒的迷思,並批評財政部在接管期間放任逾期放款總額快速增加,讓銀行和問題企業沈浸在即使經營不善也不會倒閉的道德危險中,監察院說認為應建立問題金融機構的退場機制,以免危害整體金融秩序。
公視新聞黃能揚賴振元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