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工資墊償首例 清償奇力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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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力光電2013年無預警關廠歇業,積欠600多名員工近5000萬元的資遣費。但勞基法在去年修法,擴大「工資墊償基金」的適用範圍,也增訂「追溯條款」,奇力600多名員工將在農曆春節前拿到遣散費,這也是適用追溯條款的第一例。
高舉白布條、向政府陳情。2013年奇力光電無預警關廠歇業,數百位員工走上街頭,要向資方追討資遣費。
==奇力光電自救會代表 江先生==
(資遣費)可不可以
在順位上面做個調整
不是在所謂的銀行債權之後
那當然 或者是可以把它變成
所謂的公司墊償的部分
讓整個員工可以有
更好的一個權益的保障
後來,奇力光電宣告破產,積欠超過600名員工、4千7百多萬元的資遣費。經過台南市勞工局、勞動部勞保局等單位調解,在今年2月春節前,將獲得清償。
==勞動部勞保局積欠工資墊償科專員 黎秀梅==
我們這一次墊付是648人
那(勞退)舊制的話 是1個人
那新制有647人的資遣費
他們最高墊付的話
是(領)50幾萬啦
(勞基法)28條修正
生效前已經破產
但是破產程序尚未終結的
那基本上也是符合
勞動部在去年增訂「追溯條款」,擴大積欠工資的墊償基金使用範圍,從退休金、資遣費,到現在是加上了在法律生效前,已經申請破產清算,但在修法後,還沒有完結或終結的企業都能適用規定,因此這是在修法後,適用追溯條款的第一起案件,後續勞保局將依法向雇主、清算人等單位求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