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協定 放寬減碳強制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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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通過的巴黎氣候協定,確定了全球面對氣候變遷的新規定,也確定減碳包括開發中跟已經開發的國家。不過參與的學者指出,台灣減碳措施,欠缺高度。
這次巴黎氣候峰會,不像往年都要拖到周日半夜才有結論,法國政府展現主持會議的效率在周六晚間讓它出爐,雖然看似全球有了新的氣候協議銜接京都議定書,但它實質上放寬對減碳的強制約束力,並強調考慮各國國情。
==台大法律學院環續中心助理 李彥麟==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要怎麼去解釋 各國就有辦法
在各國國情上面大作文章
已經連續參加11屆氣候峰會的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觀察,巴黎協議當然有它的進展,但也處處是妥協的結果,整體來說,協議「讓美國贏了裡子、中國贏了面子」,但還是確立能源轉型、改革化石燃料補貼的大方向,反觀台灣,卻沒有整體戰略。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林子倫==
我覺得我們好像只有減碳策略
但是我們沒有氣候戰略
所謂減碳四法或能源四法
是分在四個不同機關的
我們沒有一個整體的
氣候的組織 立法
甚至整體的戰略
林子倫指出,關於減碳主管機關是環保署,要如何調適氣候變遷在國發會,能源稅如果通過,由財政部主管,而能源相關法令在經濟部,分散的事權恐削弱台灣氣候治理的能力。
記者 林靜梅 陳昌維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