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通過 派遣員工不得超過3%

(勞委會針對"派/簽約/傭人/保護法"草計畫通過,規定/政府屬下、民間公司,外派簽約請來,3%超過不能、再/保全檢查守、公車司機種種七,工作/外派/不能。) ========= 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確規定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使用派遣員工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3%、另外保全和大眾運輸駕駛等七個行業別,完全不能使用派遣人力。 -2勞委會主委潘世偉5號 在勞委會新春團拜時坦承 -2派遣工確實 是拉低薪資的元凶 -2勞委會6號下午審查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 -2內容包括分別界定派遣公司 要派公司與派遣工三方的權利義務 -2未來醫事 保全 航空 大眾運輸駕駛等 7類勞工 完全不得使用派遣工 -2另外企業與政府機關使用派遣工人數 也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3% -2違者可處9到45萬元罰鍰 公告僱主姓名並連續處罰 ==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 代理處長 王厚偉== -2 派遣勞工公司也應該 -2 給他的工資 也不能跟 -2 他在要派公司裡面 -2 同樣工作的 類似的同仁的薪資 -2 工資有一個差別的對待 -2不過有勞工團體認為 勞基法明文禁止使用派遣工 -2勞委會推這項法律反而是讓資方 使用派遣人力變成合法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前會長 劉庸(R)== -2基本上已經抵觸了 勞動基準法第六條的規定 第六條清楚的規範了 -2任何人不能介入他人勞動契約 抽取不法的利益 -2企業界則認為 如果派遣勞工保護法立法通過 -2拉近派遣工與一般正職員工的成本 企業界採用派遣人力意願將會降低 ==電訪 中小企業總會 理事長林慧瑛== -2 帶來衝擊是一定的 -2 不然他們也不必修法了 -2 對於業界來講 -2 我想會增加他們的成本吧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 -2國內目前約有2500多家派遣公司 15萬3千多名派遣工 -22011年派遣勞工的 平均月薪約34291元 -2比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45642元 還少了1萬多元 -2但面對各方的拉鋸 派遣勞工專法立法還有很多變數 記者 張志雄 張梓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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