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捐公益代替懲罰 校:程序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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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霧峰農工一名女老師,被學生指控,以各種理由向學生要發票,宣稱可以抵過,包括遲到、犯錯甚至想上廁所,都要繳發票,而且不同情節還要繳不同張數.教育團體批評這名老師的作法,可能扭曲學生價值觀.校方則說,這名老師是想用發票捐公益取代懲罰,不過程序上的確有瑕疵。
學生遲到進學校,原本要依校規記警告,不過只要捐發票,就可以抵銷不記,台中霧峰農工一位余姓女老師,遭學生投訴,只要學生犯錯,老師就以捐公益抵過的理由,要學生捐發票
==台中霧峰農工教務主任 江崇麟==
他不希望說學生一犯錯
就把學生記過
是要減少學生犯錯(才捐發票)
學生向校方投訴,不同事項還有不同張數抵用,像是上課當低頭族要二十張,遲交週記或通知則是一天一張,甚至上課上廁所也要繳發票,有學生一天最高繳了40多張!有學生質疑,這些發票到哪去了,老師向校方表示,發票都投進便利商店的捐獻箱,不過卻無法證實.
==台中霧峰農工教務主任 江崇麟==
這部分 因為站在
學校教育單位的立場
我們相信學生 也相信老師啦
她如果真的 嗯
整個 因為我想整個部分
就是大概就是照老師所講的
校方說尊重老師個人的帶班方式,不過程序確實有疏失,事實上,去年底,這名老師就被投訴到教育部中辦,但當時校方沒有立刻制止她,只建議用其他方式代替懲罰.後來這位老師又繼續推"發票抵過",雖然她強調是經過學生同意才這樣做,但教育團體批評很不適當.
==聲音來源 人本基金會主任 張碧華==
它是一個處罰方式
它並沒有真正 教育的功能
也就是說 她沒有辦法因為
罰捐發票 讓孩子學會
或者是知道
什麼可以做 什麼不可以做
教育團體認為,這樣的作法容易讓學生扭曲價值觀,對於本身的犯錯行為,並沒有提出改善的解決之道,反倒容易給學生用發票,就可以解決犯錯的錯誤觀念,認為老師的方式有明顯疏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