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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罷床事件 中國附醫提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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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盧姓患者,100年6月住進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去年八月院方要求他出院,同時還要支付一百多萬元醫療費,患者拒絕付費也不願出院。中國附醫提起民事訴訟,台中地院法官判決盧姓患者必需歸還病床和醫療費。 台中一位年約四十歲的盧姓患者,前年一月因為不定時全身癱軟,中國附醫醫師查出是先天性甲狀腺機能亢進,合併其它特殊罕見症狀,患者要求住院,同時列為教學研究個案。101年8月,醫療團隊認為沒有盧姓患者沒有住院的必要性,要求他出院及支付上百萬的醫療費,被患者拒絕。 ==台中地院 襄閱庭長 劉長宜== 被告指控原告有疏於醫療 以及不當照護的部份 他這部份的抗辯 並沒有舉證其說 所以原告請求被告 給付醫療費用也有理由 患者罷床事件,提出民事告訴的中國附醫,低調不願回應,患者物品還在院內,但人已經出院。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患者曾在中國附醫住院期間,又自行到署立台中醫院及中榮就診,還因為吃甜食緊急又住進台中醫院的病房,已經沒有在中國附醫住院的必要性,法官裁定被告廖姓患者敗訴,必須出院,同時返還103萬的醫藥費。 ==台中地院 襄閱庭長 劉長宜== (被告)也有出院(離開醫院) 到別的醫院去做治療 病床必需要給最需要的人 被告既然已經沒有 繼續住院的必要 他遷讓這個病床 對整體醫療資源來看 才是有正面的幫助 患者罷床不繳醫藥費,醫院用提告解決,在醫界並不常見,主要是因為打官司曠日廢時,同時也會給社會不良觀感;台中地院指出,醫療資源有限,應該提供給最需要的人,以司法途徑解決罷床爭議,全案還可以上訴。 黃千容 賴世杰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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