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後重建家園 受損可否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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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芝颱風橫掃台灣,造成重大損失,災民除了等待各界救援,可不可能請求國家賠償,也是他們關心的問題.繼續是記者黃兆徽,郭俊麟,為您分析各種可能請求國家賠償的狀況。一場風災,奪走了上百條人命,幾百個家庭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經濟上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
無辜的災民除了等待各界溫暖的救援之外,可不可能請求國家賠償,也是他們關心的問題。依據我國的國家賠償法規定,人民可以請求國家賠償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公有的公共設施,因為設置或管理有所欠缺,所導致的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上受到損害。
另外一種是公務員在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時候,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了人民的自由或權利。如果救災不力,國家當然有責任,救災之外,政府的防災措施不當,也可能有國家賠償的問題。以這次的桃芝風災來說,氣象預報的準確度,以及停止上班上課的發布,是最引起爭議的兩個部分。
學者認為,停止上班上課的宣布,具有強制力,軍公教人員除非有正當理由或請假,都必須順從這項宣佈,如果在上班上課的往返途中,遭受損害,應該可以請求國家賠償。相反的,氣象預報,只是提醒民眾做好防颱準備,並沒有強制民眾作出任何行為,法務部曾經作過類似的解釋認為,即使預報不夠準確,這和人民的損害之間,很難證明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並不容易請求國家賠償。
不過,法務部官員私下表示,這次風災,高速公路的部分路段積水,卻沒有設立封閉告示牌,造成不知情、開上路的民眾愛車泡水,多位車主揚言要國家賠償。,這部分確實極有可能成立,學者也認同這種說法。如果您符合以上各種可能請求國家賠償的情況,提醒您應該準備的文件有,賠償請求書,身分證明,以及損害的證據。用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所謂賠償義務機關,指的是失職公務員的所屬機關,以及公共設施的設置、管理機關,如果彼此協調不成,下一步,才是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特別提醒受災的民眾,現階段,除了救災,還有讓災區回復原來面貌之外,將災難現場拍照存證,也是未來請求賠償的時候,不可忽視的一環。公視新聞黃兆徽,郭俊麟採訪報導。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