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以下不退稅 納稅人:不合理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又到了報稅的時候,很多民眾對自己的荷包都精打細算,不過卻傳出退稅糾紛.台中一位張小姐試算的結果、應該可以退稅87元,但是稅務人員卻跟他說、按照規定,200元以下的金額不退,這讓張小姐非常不滿,她說,87塊錢她可以買很多菜。這項規定實在太不合理!不知道各位觀眾朋友的看法又是如何?
87塊錢可以做什麼,對家庭主婦來說,這幾個銅板可以讓一家人一天三餐,多買不少菜.
==張小姐==
一把15塊 也有10塊的
你說87塊 我可以買幾把菜
你可以算算看
如果一把10塊的話
我可以吃三餐呀
三餐跑不掉 絕對夠
張小姐原本開心,可以多拿回這筆小錢,不過現在恐怕拿不到退稅了.原來她這個月申報所得稅,經過申報試算,應該退稅金額是87元,她向稅捐單位詢問,這87塊錢該怎麼領,不過卻被打了回票
==張小姐==
平常我省吃儉用
常就是為了錢吵架
為什麼 先生薪水不多啦
我要養三個小孩
87塊對我來講是真的很好用
張小姐越想越不甘心,批評這87元儘管金額不大,也還是她的辛苦錢,尤其現在萬物飛漲,薪水卻沒有漲,能省一分是一分,但稅務機關卻規定當退稅額低於200元,不用退還給民眾,讓張小姐很不滿.稅務單位也有話要說
==大里稅捐處主任 張良勝==
200塊(口誤:300)以內
要補我們是不補 也不會退
當然要補要退 我剛剛講說
稽徵成本不符合效益
==民眾==
100 還是幾元 本來就要找呀
政府要找給我們的
應該也是一樣吧
稅捐稽徵法從99年開始規定,金額低於300元以下的稅免徵,而金額在200元以下的則是免退,稅務單位表示,這是根據整個行政成本計算,認為符合效益,不過看在民眾眼裡,儘管金額不大,卻都還是出自民眾口袋,這樣的做法也引起民眾不良觀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