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參政另類評量 修法保障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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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委林重模辱罵陳文茜,到璩美鳳的事件,暴露出女性從政者的私德受到嚴厲的檢視。婦女團體認為,問題不在道歉與否,或是新聞自由的尺度,而是該探討女性從政權和工作權,在社會裡,有沒有受到尊重保障。用私生活來檢驗女性從政者,會不會妨害了女性的參政權。
婦女團體認為這個問題值得大家重視。女性的性權為什麼沒有受到保障,長期關心人權的律師指出,因為在我們的法律裡,就有許多不平等的條款。以近日引起風波的偷拍為例,始作俑者就是刑法的通姦罪條款。根據刑法第兩百三十九條的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姦者,亦同。就是因為這樣,才會默許捉姦在床或是偷拍的行徑存在。婦女團體希望大家在看政壇女性私生活的熱鬧之餘,可以停下來想一想,是不是該為女性的工作權和社會地位,進行具體的修法和立法行動。公視新聞郭美芳/郭俊麟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