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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奇昌被判2年4月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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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祕書長吳乃仁因為涉嫌在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賤賣台糖土地、圖利特定廠商,台中地院今天一審宣判、吳乃仁依背信罪、被判刑3年10個月,而涉嫌關說台糖賣地的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則被判兩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院指出,吳乃仁在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為特定廠商春龍公司量身訂做購地條件,之後再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賣給這家廠商,洪奇昌則是擔任中間人的角色,地院認定這是共犯結構,除了吳乃仁和洪奇昌,春龍公司的潘姓負責人也被判處3年4個月。 到截稿前為止,並沒有聯繫到吳乃仁,但洪奇昌表示這項土地買賣是公平公開的招標,身為民意代表的他只是為民服務,並沒有從中獲利,洪奇昌認為法院完全不採信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他將提起上訴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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