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旅遊行程內容 須賠價差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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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旅展盛行,但許多民眾一時衝動購買國內旅遊產品之後,發現出發時間無法配合,就有違約金的問題,消保會現在決定修正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出發日41天前取消就只要賠償5%,。
坐著遊覽車,到國內著名景點觀光,但說好了要吃的大餐、卻臨時改成吃便當,或者原本說要住大飯店最後卻變成小旅社,以後消費者不必再忍氣吞聲了,因為根據最新的規範,旅行業者必須賠償差價的兩倍。
消保會修正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因為最近幾年旅展造成的糾紛案件,實在太多了,還有業者常以人數不足為理由,取消出團,以後也要在契約裡面寫清楚出團人數。另外針對民眾衝動購買後反悔,賠償的違約金額也有放寬。
未來只要41天以上解約,賠償5%,41天以下按照級距賠償,如果到出發當天才反悔,就要賠償100%。
消保會表示,最新的契約範本元旦可望上路,民眾今年春節出遊也可以適用。記者林珍汝邱福財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