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聯合漲價 最重罰銷售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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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昨天立法院開會/公平交易法修改/三讀通過,裡面/兩個/你們/利權/有關係;第一:自己電腦上網介紹/物/棒,如果/假/誇張,未來/罰/同/負責/賠償,抓到/證明/代廣告/賺錢/有,給錢多少?罰十倍!你/有名?一般人?一律。除外、最近牛奶/咖啡/聯合漲價、如果醒目、罰/生意/公司,一年賺錢10%拿走,現在/罰/條件/比較/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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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昨天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案,其中有兩項跟消費者權益息息相關;包括在網路上推薦商品的部落客、未來不管是名人還是素人、只要推薦不實,而且證明他們跟廣告主有對價關係、都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最高可罰報酬的十倍。另外、像是最近鮮奶和咖啡等聯合漲價行為、如果情節重大、可處罰業者一年營業額的10%,比現在重很多。
-2想買美白用品
上這個知名部落格
-1裡面推薦寫說
-2這一整套美白面膜用下來
經過幾天都沒有曬黑
-1反而變白了
-2部落客在文章內強力推薦
使得網友也想試試看
-2甚至還有網友詢問
是哪一家的美白產品
-1似乎達到宣傳的目的
-2不過 今後這類部落客
如果有向廠商收費
-1卻推薦不實就要受罰
-2立法院三讀通過
公平交易法修正案
-1不管是名人或素人
-2只要證明薦證人
和廣告主有對價關係
-2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最高罰報酬的10倍
-2對於這項罰則
大部分部落客都贊同
-2但是要如何界定部落客
是否有收費薦證
-1或是主觀代言 仍有灰色地帶
-1另外 立法院也三讀通過
-2加重廠商之間
聯合漲價行為的罰緩
-2在原訂最高可罰
2500萬元罰鍰外
-1新增情節重大
-2可處最高為上一會計年度
銷售金額10%罰鍰
-2以這次超商現煮含乳咖啡
聯合漲價為例
-2修法後公平會最重可罰各大超商
去年銷售金額的10%
-2等於是業者賺得越多 罰得越高
不過 如何認定情節重大
-2以及要罰整個店面商品
的銷售金額
-1還是單一商品 還要研議
記者陳曉卿陳信隆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