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投資糾紛 應予國際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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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第七次江陳會即將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目前雙方代表正進行最後協商,上午民間團體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協議內容呼籲我方官員要堅持台商若遭到拘捕,一定要通報家屬,並且要保障家屬的探視權,不能有例外情形;而台商到對岸投資發生紛爭時,政府一定要堅持國際仲裁,而非調解。
第七次江陳會預定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相關人員正進行最後協商。兩岸協議監督聯盟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台商人身安全保障議題,已經被窄化成台商遭到拘捕後的通知和通報,但如果中國大陸以有礙偵查為由,可以不通知家屬,因此要求我方官員要堅持只要台商被拘捕,一定要通報,而且要保障家屬探視權。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還指出,如果台商到對岸投資發生爭議時,我方應該堅持由兩岸之外的第三方來仲裁。
監督聯盟表示,兩岸歷年來所簽的文件,白紙黑字納入協議中,仍然有很多執行成效不彰,因此,兩岸投保協議絕對不能以雙方治安機關以記者會形式公開宣示,必須要具有法律效益,才能比較有效的保障台商的投資安全。
記者 黃佩珊 陳信隆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