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賣捕獸鋏 違罰1.5萬至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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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13號,立法院通過動保法修法,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販賣、陳列捕獸鋏,否則罰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今天台北市動物保護處進行稽查,結果在五金店最集中的環河南路,發現有人還在賣,當場開罰,雖然念在初犯,賣的數量不多,只罰五千元,不過很多店家大呼罰太重,也抱怨政府的宣導不夠。
台北市動保處長帶稽查人員,前往台北市賣五金最集中的環河南路一帶,要查是不是有人還在賣捕獸鋏,結果在這家店門口掛了三個捕獸鋏,被抓個正著,由於6月13號立法院已經通過、增訂動保法第十四條之二,非經許可,不能販賣陳列捕獸鋏,因此店家當場被罰,罰單一張一萬五千元。
曾經被夾到受傷的狗狗小紅,一聞到捕獸鋏馬上嚇得往後退。捕獸鋏殺傷力驚人,動物誤踩,輕則受傷重則截肢、死亡,不過,之前只禁用卻沒禁賣,動保團體批評這樣管理,根本無效,因此不斷抗議,最後政府才修法,違法可罰一萬五到七萬五。只不過五金業者也抱怨,政府宣導不夠,這樣重罰不公平。
北市動保處強調, 念在業者初犯,賣的數量也很少,會斟酌只罰五千元,不過現在會再加強張貼禁賣標章宣傳,而嚴格的稽查,最後保障的,不只是動物的安危,其實也市民的安全。
記者林靜梅張國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