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與收入不符 須出示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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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不僅是買個保障、有些人還用來投資理財,甚至節稅。先前還傳出有投保大戶,最多時買了五百多張保單。不過,從七月份開始,民眾買的新保單保費、如果和年收入差很多,就得先出示財力證明。
陳裕璋說,保險業在核保時、就已經有這樣的規定。只要同一個被保險人、累計保費超過年收入30%;保額累計超過家庭年收入20倍;或是在3個月內、連續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額及保費和個人財力收入明顯不符,都要提出財力證明。可以是存款、定存單、房地產所有權狀、地契、或是股票等等。
不過,就有立委質疑,買保險和辦信用卡不一樣,根本就是擾民。
而有保險業者則認為,可能會影響高額保戶的權益。
但金管會強調,為了避免「浮濫投保」,才會要求全面實施「財務核保」機制。而且也不是所有民眾買保險、都得要出示財力證明。至於,該怎麼作才能確保保戶權益,金管會將再和業者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