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性侵案 更一審又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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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法官提名的風波,是因為【邵燕玲】法官這個判決,就是之前有報導過,高雄 有一名三歲女童、疑似被性侵害,原本、一審二審、嫌犯都被判有罪,不過最高法院 卻認為,三歲的妹妹沒說不要、沒有違反女童意願,發回更審、這樣的決定、引發社會大眾不滿,不過、高雄高分院 更一審,最後還是以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95年3月份,
一名婦人帶著三歲女童到朋友家,
三歲女童被吳姓男子帶出去玩,
事後女童回家後,
因為下體疼痛,
才說出被吳姓男子疑似性侵的過程,
這個案子一審判有罪,
二審還以強制性交罪,
加重判處七年兩個月,
但案子到了最高法院後,
卻以不足證明違反女童意願,
撤銷有罪判決,
發回更審,
當時就曾引發社會反彈聲浪,
在去年12月底,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決,
也改判吳姓男子無罪,
理由是罪證不足,
我們也找到吳姓男子的住家,
他人不在,
但姑姑出面說,
他相信家人的清白,
女童疑似遭性侵案,
由重判到無罪,
高雄高分院的判決落差,
不只讓女童家屬難以接受,
也再度引發了議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