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併購涉違法 辜仲諒判刑九年(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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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的「紅火」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法官依證交法、以及銀行法的背信罪、判處辜仲諒有期徒刑9年,而他的律師己經表示會提起上訴!
2008年11月24號,躲避紅火案司法調查因而潛逃日本兩年多的辜仲諒,在特偵組策動下終於返台!
這段發言卻是辜仲諒返台後,唯一一次的公開發言,因為接下來他鮮少在公開場合現身,也不回應任何問題.
去年年底,特偵組一同偵結紅火案與二次金改案,並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及洗錢等罪嫌起訴辜仲諒,不過沒有具體求刑.
但台北地院經過八個多月審理,認定辜仲諒主導中信海外子公司紅火併購兆豐金的過程,]間接從事其他影響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犯罪所得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違背職務 損害銀行財產,犯罪所得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處有期徒刑4年,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9年]!
另一方面,針對檢方起訴辜仲諒涉嫌證交法內線交易、背信、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台北地院都判決無罪.辜仲諒的委任律師表示,在接到判決書後一定會上訴,至於中信金也表示,營運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