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翁山蘇姬案今宣判 再軟禁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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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因為違反軟禁令一案,在今天被判處軟禁18個月.
在過去20年中,有將近14年的時間,遭到軟禁的翁山蘇姬,是在5月初因為一位美國男子葉陶潛入家中,遭到軍政府以違反軟禁令及國家安全法的罪名,羈押在永盛監獄,經過3個月的審判,法庭今天原本判處翁山蘇姬3年有期徒刑,不過法庭隨後接獲軍事執政團主席丹瑞的指示,將刑期減半,改為軟禁家中18個月.葉陶則被判處7年徒刑,其中4年要接受勞改.翁山蘇姬的軟禁期限,原本在5月27號到期,分析家認為,緬甸軍政府繼續將翁山蘇姬軟禁,就是要阻止她參與明年的國會大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