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攻大陸+重建 光復初期課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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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早期中部風月場所的許可證,上頭貼著幾枚印花,就是課稅的証明,另外取得證照,不僅得繳交證照費,還得花錢買印花課稅,就連收聽無線收音機,除了得花錢申請許可證,也得課稅
不但使用東西要稅,生活制度也息息相關,像是民國40年代結婚,就得先收取6元新台幣的印花繳稅證明,離婚的話也得繳新台幣3元的稅,換句話說結婚離婚都得繳稅,甚至在當時,要證明自己在地方是有聲望的人,政府不僅會發給"聲望證明書",也得花上不少印花稅金,舉凡食衣住行生活瑣事,樣樣都得繳稅,不過還是有例外
文史專家說,當時台灣政局動盪不安,全國瀰漫"打回大陸去"的氛圍裡,政府忙著籌錢買武器,地方則是自行籌措財源,做為建設經費,而透過印花稅徵稅,在物質貧乏的當年雖然是民眾的負擔,卻也記錄時空轉換,不一樣的時代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