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衫軍違集遊法 施明德16人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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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紅衫軍號召百萬人圍城,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等16人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遭到起訴,下午三點半,施明德在五位同志的陪伴下,來到凱達格蘭大道前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紀念碑靜坐,等待判決結果,在下午四點,台北地院一審宣判無罪。
台北地院認為,檢方起訴不符合比例原則,雖然當時紅衫軍沒有經過許可,但警方舉牌警告後,已接受勸離,但因集會人數眾多,疏散時間本來就會拉長,並非故意觸法,,知道獲判無罪,施明德的心情百感交集,一度哽咽。
施明德強調,這次獲判無罪,希望不只是成為先例,而能成為未來的判例,為台灣未來的人權、集會遊行的自由創下新的里程碑,他並呼籲總統馬英九,應該積極作為,儘速修改集遊法。
記者 林欣儀 吳嘉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