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券必備:通知單.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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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確定在農曆過年前,發放消費券,並且在全台設置一萬四千多個『發放所』,民眾只要像投票一樣,攜帶通知單、身分證,還有印章,就可以領到消費券,不過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必須要由法定代理人來領,內政部今天也派出一百名員工先模擬,要做為一月十八號,發券日當天的參考。
民眾要領消費券,就跟去投票一樣簡單。
只要記得帶通知單、身分證、還有印章,進到發放所,先查驗身分,就可以領到五百元六張,二百元三張、裝在福袋裡,總共三千六的消費券,而且為了便民,通知單跟委託書也會合在同一張。
為了讓全國頭一次發放消費券能夠順利進行,內政部也找員工先來模擬,還推出一首消費頌,希望到時候發放所都能用辦喜事的心情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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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也出狀況模擬,要提醒民眾先注意,包括發放所不能抽菸,拿駕照、健保卡來領也不行,一定要新式身分證,一旦發現冒領,馬上會被警察帶出去,如果要代領,必須攜帶委託書還有戶口名簿,跟選舉不同,消費券多了可以委託代領,也讓第一線工作人員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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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也提醒,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一定要由法定代理人來領,此外領消費券的對象是一般民眾,比投票的選民人數還要多,以前選舉是領選票,現在領的消費券等同於鈔票,包括安全問題,發放所的人員也都不敢掉以輕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