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瑞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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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學鄭捷案起事 中捷刣人案一審判10冬
|臺中捷運隨機刣人案,今仔日(26)一審宣判。雖講,20歲姓洪的嫌犯主張,伊毋是刁工刣人,而且閣提出精神鑑定;不而過合議庭毋信,落尾依照《刑法》「恐喝危害公眾」、「殺人未遂」等三罪,共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猶通上訴。(新聞標題、導言為臺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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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砍人犯稱無殺人故意 合議庭不採信一審判10年
|社會中捷砍人案今(26)日一審宣判,20歲洪姓男子雖然主張主觀犯意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故意,且提出精神鑑定,但合議庭不予採信,依《刑法》恐嚇危害公眾罪、與殺人未遂罪3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傷者呂姓少年父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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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傷人洪嫌改口非蓄意 看守所內吞食多顆電池
|社會發生在今(2024)年5月的台中捷運隨機傷人案,今(17)日再次開庭審理,不過洪姓嫌犯對檢方起訴的殺人未遂罪嫌,從原本的坦承犯案改口,表示之所以傷人,是在和民眾奪刀過程不小心劃傷對方。另外,也傳出收押在台中看守所的洪姓嫌犯發生吞食電池的狀況,所方表示,已加強管控收容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