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第二波搜索聲押廠長 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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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中聯油脂問題油,台中地檢署發發動第二波搜索,訊後依違反《食安法》聲押廠長陳明榮,稍早法院裁定100萬交保。而面對這次的油品風暴,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內容包括發生重大食安事件時,將成立中央指揮中心,地方有通報中央等應變的責任,並且規範業者發現問題產品,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違規的話,最重可開罰3000萬元。
經過產品樣本檢驗後,食藥署23日在官網更新訊息,公布泰山、福懋、福壽使用中聯19批油品,共計501項產品可恢復上架。至於是否及何時恢復販售,食藥署表示,尊重地方衛生局依法監督權責及業者自主決定。為防堵再有類似案件,行政院通過《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業者若未通報或延遲通報,最高罰鍰從過去3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提高到3000萬之外,那麼對於實驗室的要求,也同樣會課予未通報,會有3萬到300萬元的罰鍰。未設實驗室也同樣的有這樣的罰鍰,而且限期改善。」
此次修法重點包含,當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可成立中央指揮中心,統一協調各級政府;另強化源頭管理,業者須在24小時內通報異常,也增訂「驗證機構」得進入業者場所進行現場抽樣,不得拒絕。業者延遲通報,或規避回收將重罰。配合預防性下架且經查無違規的業者,會由食安保護基金補助損失。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說明,「地方有相關的能力或資源的一些限制,所以希望在整個管理上能夠根據規模的大小,還有它的嚴重度,跟以往的經驗的不同,能夠在風險上做一個分類分級的管理。」
而檢調也持續調查中聯油脂問題油,釐清成因及追查流向。台中地檢署22日發動第二波搜索,帶回中聯廠長陳明榮等3人列被告,並依違反《食安法》將陳明榮聲押。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玉琪指出,「法官審酌本案相關證據證人都已經檢警訊問、查扣,應可認無逃亡之虞,故裁定命被告交保新台幣10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另外,檢方聲請扣押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公司不動產,法務部長鄭銘謙證實,依《食安法》,從銷貨金額推估,不法所得約1.26億元,法院已裁准。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