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橄欖油新制明年上路 市售產品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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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業者以低價油假冒高級橄欖油販售案件頻傳,食藥署今(12)日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未來市售橄欖油產品須依製程與品質標準規定使用6種法定品名,若未依規定標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元;攙偽假冒者最重關7年,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預計明(2027)年7月1日上路。
商品架上油品種類琳瑯滿目,為了避免消費者因為橄欖油品名混亂而誤解產品內容,並防堵黑心橄欖油事件重演,衛福部食藥署12日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若未依規定標示,將祭出重罰,民眾樂觀其成。
賣場顧客江先生說,「是好事啊,標示清楚的話,就是購買比較不會有疑慮啊。」
家庭主婦孫小姐指出,「絕對有幫助,它必須成分裡頭一定要很清楚,對我們消費者來說,會是比較容易辨識它的純度。」
根據草案內容,新制將品名嚴格劃分為6類,包括「特級初榨橄欖油」、「初榨橄欖油」、「精製橄欖油」、「橄欖油」、「精製橄欖粕油」及「橄欖粕油」等6類。
預計明年7月1日起實施,若未依規定標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元;若涉及攙偽假冒罰更重。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食品不得有攙偽或假冒的情形,如查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者,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以下罰金。」
食藥署表示,未來業者不得再以「純橄欖油」、「頂級橄欖油」等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的名稱,作為產品品名,以免民眾無法分辨產品等級與製程差異,透過統一命名方式,除了可提高市場透明度,也讓消費者選購時更容易了解產品內容。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