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選出「公關校長」 宜蘭民代促刪家長代表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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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設置遴選委員11人,其中縣級家長團體代表2人、學校家長代表1人。有民代提案,建議縣政府修正要點,拿掉家長代表的投票權,只給予他們建議權,如此才能避免公關校長問題,讓遴選回歸教育專業;縣政府表示,會研議討論是否修法。
進入畢業季,宜蘭縣各國中小陸續舉辦畢業典禮,學子進入下個學習階段,希望能處在更好的教育環境。但有民代近期提案,建議縣政府修正「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因為公關校長讓遴選背離教育專業。
宜蘭縣議員謝家倫指出,「家長他們可以提供意見,但最終不應該用這種投票的方式去做決定,應該要給教育處他們自己去認定、評估,評估說哪一個校長比較專業。」
民代認為,家長團體和學校家長代表都是遴選委員,還佔有3票,讓許多遴選出來的校長變得只會做公關,卻不會做事,校長失去專業,導致縣內校園霸凌等案件頻傳,影響教學現場。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蕭家怡認為,「縣府去約束家長團體啦,就是私底下的關說或者是拜訪的部分,應該就是避免啦。」
教師職業工會則認為,根據中央法規規定,家長和教師團體都有一定額度可以參與遴選制度,要讓制度完善,縣政府應該先讓制度更透明,讓家長團體知道,遴選前應避免私下關說、拜訪,且應拿出一定程度的教育專業。
宜蘭縣教育處學管科長陳慶德回應,「這個議題,我們就後續會納入研議,就是在我們檢討會議裡面,我們可以一起來討論這個議題。」
縣政府表示,針對外界提出的相關意見,每年校長遴選作業結束後都會開檢討會議,相關議題都會納入研議討論;至於遴選前私下關說、拜會等問題,在遴選前的相關文書都有要求要禁止,要點也有明文,正式遴選會議時也會向各委員再度強調,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薛佩玉/編輯
